2013年12月8日 星期日

〈8語言品〉17頌

卷1〈8語言品〉17頌(CBETA,T04,no.213,p.781,b3-c8)

1. 妄語入地獄,作之言不作,二罪後俱受,是行自牽去。

2. 恒懷暴惡人,斧在口中出,所以自傷身,由其出惡言。

3. 說法自悅人,口出無量義,使我懷妊身,不慚此儀式。

4. 譽惡惡還譽,是二俱為惡,好以口快鬪,彼後皆無安。

5. 諍為微少利,如掩失財寶,從彼致鬪諍,令意向惡道。[1]

6. 百千尼羅浮,三十六五獄,誹謗賢聖者,口意發惡願。[2]

7. 無道墮惡道,自增地獄苦,遠愚修忍意,念諦則無犯。

8. 若倚內寶藏,依賢聖活命,愚者墮惡道,猶願邪見作。

9. 以失今良會,更立誓願求,終不見聖諦,況欲見究竟?

10. 竹蘆生實乾,還害其自軀,若吐言當善,不演惡法教。

11. 從善得解脫,為惡不得解,善解者為賢,是為脫惡趣,聖賢解不然,如彼愚得解。

12. 苾芻挹損意,不躁言得忠,義說如法說,所語言柔軟。[3]

13. 善說賢聖教,法說如法二,念說如念三,諦說如諦四。

14. 是以言語者,必使心無患,亦不尅有情,是為能善言。

15. 言使投意可,亦令得歡喜,不使至惡意,出言眾悉可。

16. 至誠甘露說,說法無有上,諦說義如法,是為立道本。

17. 如說佛言者,是吉得滅度,為能斷苦際,是謂言中上。


[1] 「諍為微少利」,《磧砂藏》作「淨為微少利」,「淨」字可能是「諍」字的訛寫。宋、元、明藏及《大正藏》、《趙城金藏》作「爭為微少利」,但是《法句經》卷1〈8 言語品〉:「諍為少利,如掩失財,從彼致諍,令意向惡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0, p. 561, c21-22),《出曜經》卷10〈9 誹謗品〉:「諍為少利,如掩失財,從彼致諍,令意向惡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2, p. 665, b11-12),均作「諍」字。末句「令意向惡道」,《磧砂藏》、《大正藏》與《趙城金藏》作「合意向惡道」,應依上引《法句經》與《出曜經》作「令」字。

[2] 「尼羅浮」相當於巴利「nirabbuda」的音譯,此為地獄的名稱。「三十六五獄」,《磧砂藏》與《趙城金藏》作「三十六五嶽」,《大正藏》作「三十六五獄」。

[3] 「不躁言得忠」,《法句經》的對應偈頌作「不躁言得中」(CBETA, T04, no. 210, p. 561, c29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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